山西晚报5月28日讯(记者 苏景岳 实习生 薛亚荣)今年以来,太原12358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的投诉中90%左右的案件来源于小区物业纠纷……今日,太原市物价局召开座谈会,拟在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出台前,形成关于小区物业收费的过渡性规范文件,其中装修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成为争议热点问题。
据太原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今年以来,太原12358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的关于物业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较往年大幅上升,占到总投诉案件的90%左右。其中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是小区电费和物业费的收缴纠纷。按照规定,小区共用附属设施用电自2012年7月1日起计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,物业公司不得向居民用户分摊电量或加收电费。但目前太原市部分小区仍将分表与总表之间的差额向业主分摊,导致产生高价电,从而引发纠纷。在物业收费方面,部分小区物业采取捆绑售电的方式,强迫业主缴纳超标准的物业费。还有的小区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,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滞纳金;甚至个别房地产开发商聘用无资质的物业公司,在业主雇佣太原装修队装修前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。这些都是引发市民投诉的焦点问题。
据了解,太原市已启动修改《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》的工作,今天的座谈会主要是针对新标准出台前的过渡时期,政府部门、物业公司、业主代表以及物业协会等各方代表,围绕住宅小区装修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、装修工人门禁卡的管理、居民住宅小区共用附属设施收费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。物价部门表示,过渡性规范将争取在6月出台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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